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当事人确实有可能反悔。
1.根据法律规定,反悔的情况主要包括: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2.此外,如果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并且能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也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合法的反悔分财产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一方必须有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
2.这些行为必须发生在离婚时,且必须是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
3.受侵害的一方必须在离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协议签订后,反悔需符合法律条件。保护自身权益,了解法律规定是关键。如有疑问,法律小助手随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