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计算从贷款学生毕业当年的9月1日开始,由贷款学生自行承担贷款利息。
2.在校期间,贷款学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3.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后三年间(含毕业当年、毕业第二年和毕业第三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贷款人只需偿还贷款利息。
1.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此项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
2.借款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进申请贷款时注册的支付宝账户中。
3.自借款学生毕业后的第三年起,就要开始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须利随本清。
4.正常(按合同计划)还款情况下,每年只需支付1次自付本息。
1.借款学生若想进行提前还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进行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国家开发银行审批。
2.为了保证银行顺利扣款,借款学生最好在当月15日前将贷款本息存入指定账户。
3.若扣款不成功,则视借款学生放弃提前还款申请。
以上是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时间和利息的详细介绍。建议有需要解决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问题的学生,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你对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有疑问吗?欢迎在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详细解答。同时,也请关注我们的法律小助手,我们将持续为你带来更多有用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