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后的物业费承担问题,首先需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1.若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物业费的承担方,那么该方就必须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2.若租赁合同中未对此进行明确约定,通常情况下,物业费应由房东承担。
3.值得注意的是,若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客支付物业费,而租客未能如期支付,物业公司有权向房东追索。房东在支付了物业费后,有权向租客进行追偿。
4.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业主应按时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1.当租赁合同未对物业费承担进行约定时,物业费通常由房东承担。但房东与租客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由租客承担物业费。
2.这种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若租客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房东支付,并要求房东承担连带责任。
3.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若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即租客)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则从其约定,但业主仍需承担连带交纳责任。
在房屋出租的情况下,业主和承租人都有相应的义务。
1.业主应确保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费的承担方。同时,业主还有义务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确保物业服务质量。
2.承租人则有义务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费。若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物业费,承租人应按时支付,否则将面临物业公司的追索和房东的追偿。
房屋出租物业费的问题,你是否还有其他疑惑?在物业管理中,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需要了解?欢迎在提出你的问题,我们随时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