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离职后,办理离职证明的流程如下:
1.离职员工应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仅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
2.若劳动者自离,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以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
3.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办理,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应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4.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1.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2.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若因未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3.劳动者在离职过程中,应了解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顺利办理离职手续并获得相应的离职证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相关律师以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