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强制执行申请的时效是两年。
2.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也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时效可能会暂停或中断,但这并不影响其原始的两年期限。
1.执行期限的计算是从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开始的,期限为六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后,应当在六个月内完成执行。
2.如果执行行为被认为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应在收到异议后的十五日内进行审查。
关于申请执行的条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来说,申请执行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申请执行人必须是具有合法权益的一方;
2.申请执行必须基于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
3.申请执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即上文提到的两年时效内。
总的来说,强制执行申请的时效是两年,执行期限是六个月。申请执行人需要在法定期限内,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提出申请。
同时,如果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书面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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