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公司必须明确,这不等于员工自动离职。为了规避潜在的劳资法律风险,公司应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向员工事先确认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一份《催告函》,催促其返回公司正常上班,并告知如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并提交相应证据,以及逾期不返的后果。
2.如员工在《催告函》发出后的指定期限内仍未返回,公司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如缺勤达到一定天数解除劳动合同)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通知工会(如有建立)。
3.向员工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特快专递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1.当员工不辞而别后,企业应向其事先确认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一份《催告函》。这份函件的主要目的是催告员工返回公司正常上班,并告知其如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并提交相应证据。
2.函件中应明确告知员工逾期不返的后果。这是基于企业的管理职责所做的一个行为,旨在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
3.在发送《催告函》时,企业应确保使用特快专递等可追踪的邮寄方式,并在特快专递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催告函》。
4.企业还应保留好邮寄凭证和邮寄记录,以备日后可能需要的法律程序。
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企业需要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正确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而言,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1.企业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前,应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有助于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通知书中应明确载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时间、要求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等内容。这有助于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议。
3.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及时结算并支付员工的正常劳动报酬。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维护员工权益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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