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的员工当然有工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无论员工是否在试用期,只要他们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都应支付相应的工资。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1.关于试用期工资的标准,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做出了明确规定。
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
对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析:
1.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工资,并且这个约定的工资高于法律规定的标准,那么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
2.约定试用期工资时,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
(1)试用期劳动者提供的价值并不一定小于正式工,因此试用期工资不能当然地认为就是最低标准。
(2)用人单位还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3.对于试用期工资的具体标准,《劳动合同法》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当这两个标准存在冲突时,应当选择较高的那个标准执行。
4.无论劳动者在试用期实际工作的时间长短,只要他们为单位提供了劳动,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报酬。
(1)尽管试用期的工资可能会比转正后略低一些,但法律明确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常工资的80%或者单位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
(2)试用期工资也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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