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已经失效,《民法典》中,对于房产分配的规定有了显著的调整。
1.当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时,只要房产未过户,赠与方就有权撤销赠与。这意味着,即使结婚多年,如果房产尚未过户,离婚时该房产仍属于赠与方,不会被分割。
2.当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时,该房产被视为仅对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不予分割。
3.若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则房产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父母赠与房产的分割规则也发生了变化。
1.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这被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另一方无关。
2.在离婚时,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这意味着,如果父母希望确保他们的财产在子女离婚时不会被分割,他们可以选择在购房时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
1.当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时,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将按照出资份额进行按份分割。
2.这意味着,如果双方父母都参与了购房出资,那么他们在离婚时将有权按照他们的出资比例来分割房产。
这一规定有助于公平地处理双方家庭的财产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新婚姻法对于房产分配的规定更加注重公平和公正,同时也更加注重保护个人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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