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公司出现偷税漏税行为时,股东一般不直接承担责任,除非股东是直接负责的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对于偷漏税行为,税务机关有权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如果偷税行为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总经理作为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如果未尽到监管义务,导致公司出现偷税漏税行为,总经理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如果总经理采取欺骗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
3.如果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
当公司欠税时,会产生以下后果。
1.欠税将导致加收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书面通知公司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公司存款中扣缴税款,以及查封、依法拍卖或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3.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4.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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