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辞退是否有补偿,取决于具体情况。
1.如果劳动者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劳动者被无故辞退,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按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在试用期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试用期未签合同被辞退的补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劳动者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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