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处罚方式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有所不同。
1.一般情况下,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如果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具体到罚金2万的情况,判罚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犯罪主体的动机、目的、涉赌数额、参赌次数等。
赌博罪的界限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非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则不能构成赌博犯罪。
2.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偶尔赌博且输赢不大,或者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3.行为人身份及参赌人员关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等以赌博为常业或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应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
4.参赌人员身份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
构成赌博罪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1.聚众赌博:即为赌博活动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无论行为人是否参与赌博,都属于聚众赌博的情况。
2.开设赌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3.以赌博为业:即以赌博为常业,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
只要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上述三种行为中的一种,就构成了赌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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