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期房全款一般不能分次给,但贷款购买可以分次给。
2.期房的购房款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范围内给付,全款购买的一般在签订期房买卖合同起至办理过户的时间范围内一次性支付。
3.贷款购买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偿还。
4.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
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5.《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买房后能否退房视情况而定。
1.在签订买房合同之前,买方可以反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买房子是自愿行为,不是强制性的。如果购房者买了房子之后不想要了,可以选择退房。
2.如果买卖双方签订了购房协议,购房者提出退房请求,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赔偿违约金。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3)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双方已经将房产过户,说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如果购房者反悔的,不能退房,需要与出卖者重新协商。
(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1.合同违约金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4.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5.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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