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时,总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总公司需要出具一份申请注销分公司的书面申请,明确表明注销的意愿和决定。
2.总公司需要提供一个关于决定注销分公司的决议文件,该文件应详细阐述注销的原因和决策过程。
分公司注销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清单: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表:此表格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此身份证需当场确认,并提交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该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的书面文件:该文件需由公司出具,并加盖公司公章,详细阐述分公司注销的原因。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这是分公司合法经营的凭证,需提交以供注销。
5.分公司当期完税证明:证明分公司已按时缴纳税款,无欠税情况。
6.银行清户证明(如有):若分公司开设了单独的公司银行基本户,需前往该银行办理银行销户,并提交银行开具的清户证明。
7.分公司的各类用章:包括公章、财务章等,需一并提交以完成注销手续。
在分公司注销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分公司注销前需确保已完成所有税务申报和缴纳工作,确保无欠税情况。
2.分公司注销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注销流程,确保注销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分公司注销后,应及时办理相关善后事宜,如清算债权债务、处理员工安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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