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房产分割中,孩子一般是没有份的,离婚时分割的房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夫妻才是财产的所有权人,孩子并不拥有财产的所有权。
因此,孩子没有分配房产的权利,也就没有份,但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协商一致,他们可以选择将财产分割给子女。这种情况下,双方对财产的处分属于赠与行为。
在离婚房产分配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协议处理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可以自主协商如何分配他们的共同财产,包括房产。
2.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如果夫妻双方在协议处理财产时无法达成一致,或者没有协议处理,那么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在离婚房产分割中,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1.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屋:
(1)如果婚后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屋,并且房子在自己名下,那么这个房子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
(2)但如果房子在双方或对方名下,那么个人财产出资行为可能被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整个房子将被视为共同财产。
2.婚后购房,双方共同借款:
(1)如果婚后双方共同借款购买房屋,那么这部分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共同购买的房屋则属于共有房产。
(2)在离婚时,房产和债务都将按照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原则进行分割。
3.婚后一方借款购房:
(1)如果婚后一方借款购买房屋,而另一方认可并共同还款,那么这个房子将被视为共同房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2)但如果一方私自借款购房,并且房子在借款方名下,由借款方父母还借款的,那么这个房子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房产分割中,还需要考虑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定例外情况。
因此,在离婚房产分割中,需要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婚姻期间的财产取得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等因素,来确定房产的分割方式和比例。
离婚房产分割涉及诸多法律细节,你了解了吗?如有需要,不妨向的专业律师咨询,获取更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