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批准逮捕后,如需申请取保候审,应向公安机关提出。这是因为,在被公安执行逮捕后,案件尚未移交至检察院,仍处于侦查阶段,案件管辖权仍归公安局所有。
因此,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应当递交至公安局办案人员。
2.公安机关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必须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取保候审,则需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4.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由承办人员向他们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告知其应遵守的规定、承担的义务,以及违反规定和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等。
5.要求他们出具保证书并签名或盖章。
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需要向公安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的申请书。
2.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会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如果同意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会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相应的决定书和通知书。
4.在这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5.承办人员会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保证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告知他们应遵守的规定和承担的义务。
1.取保候审的期限规定为十二个月。
2.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3.如果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4.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阶段的取保候审,包括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的取保候审。
了解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后,你是否对法律程序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在上发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