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在遇到不公平的合同问题时,可以申请仲裁。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如果合同是由于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而订立的,或者合同的一方通过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那么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合同。
因此,不公平的合同是不合法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方不履行合同并不违法,但违反了合同约定。
1.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在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实际损失等。同时,受害方也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