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程序依据解除的方式有所不同。
1.协商解除的程序要求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解除协议。
2.约定解除的程序涉及法定解除事由的成就,当事人提出解除主张,进而协议解除。
3.起诉解除的程序则包括当事人提交起诉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执行生效裁判等步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权人在事由发生时即可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的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如果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而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3.如果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这一规定同样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中得到了体现。
法定解除,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些情形涵盖了合同解除的主要法定条件,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
如果你对合同解除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在上提问,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