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时,交警部门可以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将认定书送达给当事人。
2.即使对方不签字,也不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
3.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5.认定书会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1.当事人如果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或对认定有异议,可以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将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3.复核申请应明确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应在认定书或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1.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提取车辆并不需要双方签字。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收集证据,有权扣留事故车辆,并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3.扣留的车辆将得到妥善保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警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总之,面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的情况,我们应依法处理,如有异议及时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保持冷静,遵循法律程序,必要时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有疑问吗?法律小助手为你提供解答。遵守法律程序,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