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2.《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因此,用人单位只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试用期无效,应视为正式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1.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义务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实际的劳动合同。
3.对于这种情况,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当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遇到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时,劳动者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要求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明确试用期条款。
2.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3.劳动者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律师咨询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4.在我国,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后的一个月内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迟迟不跟其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应当积极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试用期合同问题,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必要时可投诉举报或寻求法律援助。维护权益不容忽视,有疑问帮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