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申证企业将申请材料交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齐全、合法有效并交纳审查费和公告费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7个工作日内开具有效期为半年的《受理通知书》。
2.企业申请受理后,按照《实施细则分工要求》,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审查和封样的,该局将在2个月内组织对申证企业进行审查。若审查合格,现场进行抽封样品。
3.申证企业应在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
4.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合格企业材料汇总并报国家审查部。
5.属国家审查部组织审查和封样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
6.申证企业经生产条件审查、产品质量检验,如不符合发证条件,需整改2个月后重新申请、交费。
7.若补证产品存在无证生产违法行为,需附被处罚通知和处罚缴款发票复印件。补证程序与办证程序相同。
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申证产品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的合法证件。
3.具有申证产品所必需的生产设备、设施、工艺及检测设备、人员等。
4.具有申证产品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
这些条件具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来执行。
审查与发证是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中的重要环节,具体步骤如下:
1.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受理企业申请后,会组织对申证企业进行审查。审查包括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质量检验。
2.若审查合格,现场进行抽封样品。申证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
3.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完成审查后,会将合格企业的材料汇总并报送给国家审查部。国家审查部会对报送材料进行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
4.若申证企业经生产条件审查、产品质量检验不符合发证条件,需要整改并在2个月后重新申请、交费。
5.对于补证产品,如果存在无证生产违法行为,需要附上被处罚通知和处罚缴款发票复印件。补证程序与办证程序相同。
了解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后,你是否已经准备好开始申请了?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记得来寻求帮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