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公积金并不可以任意提取。
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购买、建造、翻新或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退休,出境定居,离休、退休、下岗或失业等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对于浙江省的公积金提取,也需要满足以上条件中的至少一种。同时,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个人储蓄账户账号等。
因此,浙江省的公积金并不能任意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的区别在于服务对象的所属单位性质。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是指浙江省内达到省管级别的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及相关的管理、监督活动。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主要是杭州市内达到市一级别的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及相关的管理、监督活动。
我觉得吧,还是杭州公积金比较好,因为有些人在杭州工作的,杭州公积金比较好的,只有一些像消防队一样的单位才可以选择省直公积金。还有一些派出所一类的国家企企业。私企就选择杭州公积金。公积金比较好的一点,只有国企才可以用省直公积金。
浙江省公积金中心一般指浙江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时间是: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浙江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2年,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97号浙商财富中心2号楼,是承担房改政策指导、业务审核,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资金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省公积金中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在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资金、单位住房资金、住房维修基金等其他住房资金的记载、缴存归集、提取使用、核算、保值和归还,编制资金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
答:在浙江省公积金取法如下:1、用以建造、购买、拆修自住房的提公积金,只能一次性提取,且当月经批准的有效文档里的个人公积金储存账户余额不能超过自住房用途的费用;
2、用于自住租房提取公积金,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但是规定可提取金额不可以超过一年的房租;
3、用来偿还购房贷款,每月可以提取一次,规定可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一年内需要偿还的贷款本息。
近日,住建部表示,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12%,该政策暂按两年执行。此外,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显示,现行缴存比例为12%。这意味新版公积金政策,对杭州个人公积金贷款没有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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