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利息是指每年7月1日开始新年度,公积金按活期利率计息(0.36%),上年度归集(也就是以前所缴的公积金)按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2.25%)按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每年6月30日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结息。
住房公积金计算公式
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第二年的6月30日,则每年的6月30日进行结息;如果之前缴纳不满一年的,需根据活期计算利息计算;满一年的则根据3个月定期利率计算。
住房公积金利息计算实际举例:
例如:有一名职工从2012年的9月开始缴住房交公积金,每月缴纳的金额为500元,再加上单位缴纳的500元,那么每个月进入帐户的余额则为1000元,至2013年6月30日的结息时,这名职工账户内的余额就有一万元,按当时的活期利率0.4%计算:10000×(0.4/100/12*10个月)=33元,则当年的本息为:10000 100=10033元。
某职工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连续交纳了一年的公积金,每月自己缴纳500元,单位缴纳500元,该职工每月的公积金为1000元,到2017年6月30日结息时,该职工的公积金帐户内的金额为:上年10100元,当年10000元,结算方式为:上年的4012元按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2.85%)计息: 10033*(2.85%)=285.94元(利息),本息和为:10033 285.94=10318.94元。
退休后公积金不提取利息按公积金存款利率计算。
退休后的公积金若不支取,每满一年就按照一年的定期利息算,支取的话是活期
住房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未对公积金提取额度进行统一规定,各省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公积金提取额度。但其遵循基本原则就是住房消费提取可以提取部分存储额,非住房消费一般可以提取全部存储额。
退休后公积金提取如果未整年,利率是按照活期利息进行计算的。退休后,公积金就可以提取了,提取时是一次连本带息提取,整年利息是按照一年利率进行计算,不到一年,就不能按照一年利率计算,就应当按照活期利率计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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