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基金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基金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保障保单持有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在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中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资独资保险公司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保障基金,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本办法规定缴纳形成,在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下,用于救助保单持有人、保单受让公司或者处置保险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风险救助基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0月30日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财政部联合签署,现予发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是一部部门规章,其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基本信息
中文名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管理和使用好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科学基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基础性研究课题,推动原始性创新,发现、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增加科技储备,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
第三条省科学基金实行基金制,面向全省,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均可按规定申请。
第四条省科学基金的使用,贯彻“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正合理、择优支持”和“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五条 省科学基金设立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三类,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某些研究领域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项目以及创新能力强、有培养前途的科技人才连续给予资助。
重庆市大修基金是为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大修和维护而设立的,其管理办法如下:
1. 大修基金的收入来源:重庆市政府每年从市财政预算中拨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大修基金;同时,大修基金还可以接受社会捐赠等非税收入。
2. 大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大修和维护,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排水、供水、供电、供气等各项基础设施的维修和更新。
3. 大修基金的管理机构:由重庆市政府设立大修基金管理委员会作为大修基金的管理机构,委员会负责大修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4. 大修基金的使用程序:大修基金的使用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包括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环节,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5. 大修基金的监督机制:由市政府监察部门和审计机构等对大修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大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以上是重庆市大修基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为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基金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基金管理办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