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又称基金保管人,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相应职责的当事人。基金托管人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实力的商业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
基金托管人有哪些职责?
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有: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
【5】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6】出具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托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的运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关键是有利于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具体体现在:
1、基金托管人的介入,使基金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与保管权分离,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从而防止基金财产挪作他用,有效保障资产安全。
2、通过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包括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进行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基金管理人是否按照有关法规要求运作。托管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通过托管人的会计核算和估值,可以及时掌握基金资产的状况,避免“黑箱”操作给基金资产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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