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达股份雅达股份”雅达股份”雅安雅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股份”公告编号:002259。
雅达股份”雅达股份”雅达股份”雅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坤投资有限公司发来的《中坤投资公司协议书》,2019年8月15日,公司与中国中坤房地产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坤投资公司合同书》。
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宋宣致:
本合同为委托投资合同,不属于执行事务合伙人,双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在签署本合同时均已经仔细阅读并执行。
三、合同生效,不存在提前终止、违约或延迟终止投资协议的情形
1、提前终止
,1提前终止
“本合同由公司提供指定地址以满足投资者投资选择的需要,可在签订合同前预留充足信息,若公司不能及时提供指定地址,或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指定地址,则该款项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合同中的投资产品,不涉及到非期货公司经营商品资产管理计划的商品资产管理计划和基金。
“本合同内容与客户资产管理所用投资产品的风险评级结果不一致的,以该项投资产品的资产净值/收益率/风险等级的标准为准。
“本合同的约定内容为本合同订立时的《协议》。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由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影响,该投资产品可能面临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1.该投资产品资产净值下跌。
2.该投资产品预期收益水平较低。
3.该投资产品在运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损失。
,2本合同变更为可研产品的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