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新三板基础层挂牌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业务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营运记录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应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内形成与同期业务相关的持续营运记录,不能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
(2)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不能低于1000万元;因研发周期较长导致营业收入少于1000万元,但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的除外。
(3)报告期末股本不少于500万元。
(4)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不低于1元/股。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理。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贰、新三板创新层挂牌条件
1、发行条件
(1)定向融资:累计融资金额1000万以上。
(2)合格投资者:符合基础层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合格投资者50人以上。
(3)净资产: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为正。
(4)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健全、制度完善、设立董事会秘书。
2、市值及财务指标(满足其一)
(1)标准一(同时满足):
A.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1000万以上;
B. 最近两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
C. 股本总额2000万以上;
(2)标准二(同时满足):
A.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6000万元,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50%以上;
B. 股本总额2000万以上。
(3)标准三
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或者集合竞价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不低于6亿元,股本总额5000万元以上;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叁、北交所上市条件
(适合:创新创业企业)
发行人市值及财务指标条件,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1.盈利能力
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2.成长性
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3.销售 研发
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
4.市场 创新
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发行人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1.最近36个月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最近12个月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因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监管机构公开谴责。
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意见。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情形尚未消除。
5.未按照《证券法》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
6.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对发行人经营稳定性、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存在发行人利益受到损害等其他情形。
肆、转板条件
1.主体类型: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内不存在调出精选层的情形。
2.发行条件:与科创板、创业板相同。
3.合法合规:最近三年公司、大股东、实控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股本总额:3000万元以上。
5.股东人数:1000人以上。
6.公众持股:公众股东持股比例占股本总额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占比10%以上。
7.交易活跃度:转板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内,股票累计成交量1000万股以上。
8.市值及财务指标:与科创板、创业板相同。
9.行业规定:符合科创板、创业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