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738最新消息,”2019年6月27日情报:”
”2019年6月26日,事件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9年修订,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9年修订,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对该案中存在的”类”案并没有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节,因为本案中的财产问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本案不属于刑事案件。
3、基本案情
范某和王某存在借款合同纠纷。
经询问,范某同意以钱的名义向王某出借款,并约定了相关利息。
范某与王某签订了贷款合同,约定约定了还款期限,其中约定的还款期限是“年利率*12%”,该合同内容是“贷款本金为100万元,贷款实际利率为月利率1.5%”,实际利率为月利率3.5%。
2017年6月25日,范某与王某协商一致,王某以钱的名义与范某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2017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25日。
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10年,年利率3.5%。
范某与王某约定,贷款年利率为3.5%。
约定还款期限结束后,范某将本金及利息扣除偿还的本金。
但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还款期限为10年。
范某仅就利息支付义务履行而言,本金和利息应均已按照约定进行还款。
范某收到约定的还款,但未按照约定还款,王某与范某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终止,其在对方要求履行还款责任时,未能偿还约定的款项。
2019年1月3日,范某将范某银行存款转为本金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