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产品有发行者也有募集者,那么,且募集者到底是谁啊?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基金产品的募集者是谁啊?
基金产品的募集者是基金管理人,在我国,基金管理人需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基金的管理者,其主要负责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实施基金资产运作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也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竟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如下:
1、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
2、及时、足额的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3、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
4、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需具备的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如《基金办法》中规定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
2、与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和管理人员上相互独立;
3、有完整的组织结构:
4、有足够的、合格的专业人才;
5、具有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