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模式的开启,不少地区已经开始发放高温津贴。所谓高温津贴就是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是属于法定的劳动津贴。不同地区的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有所差别的。那么广东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几个月?一起来了解一下。
广东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几个月?
按照广东省的规定,2023年的高温津贴是从6月开始发放至10月,一共发放5个月的高温津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用人单位要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广东的标准是每人每月300元。公交车司机、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户外作业人员,都是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
此外,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冲抵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另外,如果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能够扣除或降低劳动者的工资。
其实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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