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公募基金从业人员可以买卖股票,但需要按照规定进行事前审批,事后报备。相关法条如下:
“公开或非公开募集资金,运用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
同时,此条还规定,“证券投资,包括买卖未上市交易的股票或者股权、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