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全面注册制之后,最明显的变化除了涨跌幅之外,还有一个价格笼子,具体是指投资者在买卖股票时,委托的价格必须是在限制范围内的,下面来看看详细的解答。
注册制价格笼子什么意思?
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
连续竞价期间,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或“买入基准价格 0.1元”的两者取高值;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或“卖出基准价格-0.1元”的两者取低值。
比如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A计划买入主板股票X,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10元/股,那么买入基准价格为10元/股,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为10×102%=10.2 元/股,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10 10×0.01=10.1元/股,10.2>10.1,故投资者A的买入申报价格就不得高于10.2元/股。
投资者B计划买入主板股票Y,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3元/股,那么,买入基准价格为3元/股,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为3×102%=3.06元/股,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3 10×0.01=3.1元/股,3.1>3.06,故投资者B的买入申报价格就不得高于3.1元/股。
注册制基准价格规定:
买入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卖一价;没有卖一价的,为即时揭示的买一价;如果此时也没有买一价,则为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买一价;没有买一价的,为即时揭示的卖一价;如果此时也没有卖一价,则为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注册制价格笼子的介绍如上,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价格笼子的意义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拉抬打压等异常交易行为,毕竟注册制之后,新股上市后前五个交易日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意味着风险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