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根据2014年8月8日开始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第二十条: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购、赎回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基金品种除外。
这样也是给投资者一个思考的空间,如果购买以后不想买了,是可以撤销的,但是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