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被理财产品公司或者是售卖平台的客服告知,会被收取超额业绩报酬,而投资者对这个概念是完全不懂,因为出现的概率较低,下面给大家说一说理财产品中的超额业绩报酬。
理财产品超额业绩报酬是负债吗?
理财产品超额业绩报酬不是负债,超额业绩报酬是指理财产品某一时段内创造的实际收益超出业绩比较基准,按照产品合同,超出部分产品管理人也可按照一定比例计提相应收益。
产品管理人对产品实际投资率高于计提基准的部分按一定比例计提,或对理财计划持有人每份认购/申购份额分别计算年化收益率并计提,具体以产品说明书及实际公布的产品净值或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有的理财产品设立业绩比较基准,若产品在存续期内的累计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产品管理人将按照超出部分的一定比例收取超额业绩报酬。计算累计年化收益率和业绩比较基准时,1年按365日计算。产品是否有业绩报酬计提以及收取规则等,可进入产品说明书查看。
理财公司超过八成新发产品收取超额业绩报酬,收取的比例在20%-100%之间,平均在50%左右,对于区间数值业绩比较基准,有的只针对超过上限的部分收取,有的则按照超过下限或上限的部分分别收取,而对超过上限的部分提取比例更高。
理财产品超额收益的计提一般是根据产品开放模式,定开产品按照开放周期进行计提,日开类产品会按照客户赎回时予以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