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很多公司为了节省人力成本,都会选择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这种行为是否合规?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单位可以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吗?
这种做法不合法。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的规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职工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就会越高。
简单理解,当职工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时,单位应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纳社保。一般来说,职工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越高,当然不得超出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其中,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一般不得高于当地社平工资的300%。
此外,各省市规定有所不同,部分省市规定公司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离职后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因此,当员工公司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时,员工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看看当地是如何规定的,是否有相应补偿政策。
举个例子,深圳市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但经济补偿的支付年限应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