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职工医保参保人来说也是有缴费年限规定的,当缴费期限达到规定的年限之后,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就可以停止缴费但仍然可以享受相关的医保待遇。各地对于医保缴费年限规定是不一样的,那么浙江医保缴费年限最新规定是怎么样的?一起来了解一下。
浙江医保缴费年限最新规定
浙江省对于医保缴费年限的最新规定为20年。即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退休时,只要累计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满20年,退休以后,不必继续缴纳医保费用,可以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与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规定也是20年。
若是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足20奶奶的有两种选择:其一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至满20年;其二是选择继续按月补缴,直至缴满20年之后就可以停止缴费了。一次性补缴的情况下以浙江省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9.5%的缴费比例,计算补缴金额;按月补缴的情况下缴费标准和同期灵活就业人员的标准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省内不同城市之间对于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也还是有一些差别的。比如杭州是在浙江省的标准基础上,还要求在杭州市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才可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继续缴费,也可以正常享受杭州职工医保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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