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定投”适应所有基金。
“定投”虽能平均成本,平滑风险,但也不是所有的基金都适合“定投”。货币、债券型基金预期年化收益一般较稳定,“定投”和一次性投资效果差距不是太大,而股票型基金波动较大,更适合用来“定投”。
误区二:“定投”要长期投资。
这是普遍宣传的策略,但在持续“熊市”情况下,无论是一次性投资还是“定投”都有时间成本,“定投”较佳时机应在市场调整中后期投资的一个较好投资形式,因其不清楚后期调整时间长短但下行空间较为有限,在相对底部区逐步积累筹码快速平滑成本,在市场出现较大反弹就会取得较好预期年化收益 。
误区三:“定投”每月只可扣款一次。
各家银行基金“定投”交易系统,均可满足在交易日进行基金扣款工作,并不是每月只能扣款一次,从基金“定投”较为科学的投资策略讲,投资者扣款次数每月5次较好,更能平均成本,平滑风险。
误区四:“定投”金额不足无法正常扣款,定投失效。
多数投资者认为这是自己违约,“定投”就失效了。其实,多数基金公司和银行规定,扣款日资金账户余额不足,统会自动于次日继续扣款直到月末,并按实际扣款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认份额。所以,当月扣款不成功也不要紧,只要尽快在账户内存钱就可继续参加定投。
误区五:“定投”的基金赎回后,“定投”自动终止。
其实,基金即使全部赎回,但之前签署的投资合同仍有效,只要你的银行卡内有足够金额及满足其他扣款条件,此后银行仍会定期扣款。所以,客户如想取消定投计划,除了赎回基金外,还应到销售网点填写《定期定额申购终止申请书》,办理终止定投手续;也可以连续三个月不满足扣款要求,以此实现自动终止定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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