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在非交易原因情况下发生的基金单位所有权转移的行为,非交易过户也需到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订形成了《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实施细则(适用于继承、捐赠等情形)》,同时废止了2011年7月14日发布的《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实施细则》。根据2020年的《细则》,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1、因法院扣划、破产清偿原因造成的非交易过户。
法人资格丧失所涉证券过户的,申请办理过户业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过户业务申请;
(二)法人资格状态证明文件:①原法人已完成注销的,需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文件;②法人未完成注销的,需提交证明法人已处于待注销状态的文件;
(三)证券权属证明文件(任意一项):①通过人民法院确认证券权属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②通过公证机构公证的,需提交确认证券权属变更的公证文书;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
(四)过入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五)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2、因赠予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
捐赠所涉证券过户的,申请办理过户业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过户业务申请;
(二)捐赠协议;
(三)已在民政部提供的统一信息平台--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完成公示的证明材料;
(四)过出方、过入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五)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3、因遗产继承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
继承所涉证券过户的,申请办理过户业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过户业务申请;
(二)被继承人有效死亡证明;
(三)证券权属证明文件(任意一项):①通过人民法院确认证券权属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②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的,需提交调解协议和人民法院出具的确认文书;③通过公证机构公证的,需提交确认证券权属变更的公证文书;④本公司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
(四)过入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因离婚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
离婚所涉证券过户的,申请办理过户业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过户业务申请;
(二)离婚事实证明文件;
(三)证券权属证明文件(任意一项):①通过人民法院确认证券权属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②通过公证机构公证的,需提交确认证券权属变更的公证文书;③就财产分割作出明确约定且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生效离婚协议;④本公司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
(四)过出方、过入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五)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5、因私募资产管理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
私募资产管理所涉证券过户的,申请办理过户业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过户业务申请;
(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文件;
(三)资产管理协议,如资产管理协议未明确过户证券信息的,需补充提交证券过户协议;
(四)聘请托管人的产品(含私募资管计划)为过出方的,托管人需出具知晓并同意办理证券过户的材料;
(五)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管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六)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