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半年后,乔大强回想起自己从入套到被骗再到报案的经历,觉得一切都恍如一场噩梦。
他很后悔自己一时间放纵贪念,中了犯罪分子的“圈套”,但又很庆幸自己及时报案,使得警方循着相关线索,很快抓住了所有的犯罪分子。
被拉入创富投资群
乔大强自认是个有些头脑的人,他在生意场上打拼多年,平日里热衷于投资理财,曾投资过多种类型的理财产品,研判过多种理财项目,积累了一定的资产和经验。
2020年8月,乔大强在微信上添加了一名向他推荐股票的陌生人。这个叫“四海扬帆”的人是股市圈里的高手。
初次添加对方好友后,乔大强并没有按照对方给出的相关股票信息立即投资,他想等摸清楚对方的背景和推荐的股票趋势再决定。
对方也很沉得住气,没有着急劝说乔大强投资,只是不时发给他一些荐股消息,还把他拉入了几个炒股群。
起初,对这些群,乔大强只是随意看看,并未认真理会。没过多久,乔大强注意到,“四海扬帆”每天在朋友圈的“晒单”,都是他投资的一些股票收益信息。
出于好奇,他对照股票大盘查看了一下,没想到“四海扬帆”选择的股票十分精准,都是持续上升的状态,群里几个跟着他炒股的群友也经常晒信息,也都获得不小的利益。
自此,乔大强开始有意无意和“四海扬帆”进行交流。
“四海扬帆”告诉乔大强,之前他发布的一些行情信息都是他的一位老师分享给他的。这个老师比他更专业、更资深。而他购买的股票也都是由这位老师推荐的,有不少人跟着老师炒股,都发了大财。
听到这番话,乔大强心动了,央求“四海扬帆”带自己“拜师”,跟着老师学习炒股。“四海扬帆”说,不是谁都可以跟着老师的。必须先争取下老师的意见。
再三争取之后,“四海扬帆”说,老师同意带着乔大强玩了。他就把乔大强拉入了另外一个股票交流群。这个微信群里有上百名成员,一名自称老师的人每天发布一些投资理财知识,还有直播间免费进行投资授课。
几天后,老师在群里说,最近股票行情差,短时间内不会再发布荐股消息。
看到这条信息,群里顿时炸开了锅,网友们纷纷表示不舍,希望老师继续开课。
这时,老师又说,自己正在接触“云币”,这是一款特殊的投资产品,是时下热门的“区块链”虚拟货币,这个领域比股票更有发展潜力,获取利润的空间和机会比股市多得多。
乔大强对“区块链”早就有所耳闻,但是他不清楚要怎样投资“生财”。好奇心驱使他按照老师的嘱咐,进入老师开设的直播间听课。
时间一长,乔大强发现这名老师非常“神”,对一些虚拟货币的涨跌预测得非常准。
很快群里就有人请求老师带单“炒币”,并时常“晒”出自己炒虚拟货币之后的盈利情况。
在老师和群友的游说下,乔大强动心了。任何投资都有风险,试试才知道真假胜败。老师也经常说,高风险也意味着高回报,哪有轻易就赚到的钱呢?
最终,经受不住巨大的诱惑,乔大强动了心,主动联系老师,要求他带单。
随即,乔大强在老师推荐的客服人员引导下,下载“云币平台”App,并注册开户,在炒币群里跟着“炒币专家”免费学习炒币技巧。
30万元半天就爆仓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望,2020年10月16日,乔大强拿定主意,把30万元一次性投入“云币平台”。
买入后,乔大强满怀期望的等待老师卖出指令。
然而当天下午4点51分,他却收到短信通知,自己的投资被爆仓了,也就是说,他投入的30万元,全部被套住了,赔得一干二净。
乔大强将自己赔光的消息告知老师,求老师赐招翻身。老师却仍然让乔大强加大资金量,这样才能有机会操作回本甚至翻身。
此时,乔大强却感觉自己被骗了,他在网上查询了相关的信息,看到现实中曾经发生过类似的骗局。
乔大强立即联系群里的老师与客服人员,问询相关情况,可是这时,老师却再也不给他任何回复和指导,直接消失了。一并“蒸发”的还有他加入的那个微信群里的上百名网友。
此时,乔大强意识到,那个当初加他的网友“四海扬帆”,其实就是“勾子”,勾引他上当,所谓的老师很可能就是幕后的骗子。而他的这些群友则全都是托儿,自己纯粹就是被这些人组团欺骗了。
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乔大强也将公安机关立案的消息告诉了客服。得知乔大强报案,客服人员和他协商,只要他撤案,平台马上会返还11万元给他,算是对他的“补偿”,但乔大强拒绝了。
“区块链”被他们做成幌子
乔大强报案后,专案组民警顺着他提供的打款账号调查,很快就发现,乔大强汇款的那个账户,曾经将6万余元打入了北京的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账号,专案组随即派侦查员迅速前往这个公司侦查。
侦查显示,该网络公司为正规软件开发公司。
2019年6月,该公司与一署名为“钱刚”的男子签署了一份关于“区块链云币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软件买卖协议,为其提供过开发平台的技术服务,6万元是钱刚支付的费用。
警方顺着钱刚这个线索,调查发现,钱刚的真名叫张辉。而这个“云币平台”的后端平台服务器在老挝,其所有核心成员都在国内活动。
“云币平台”上线后,其平台的经营者并未按照区块链行业规则行事,他们既未存储虚拟货币进入平台,也并未按照软件要求接入第三方交易平台,且该平台资金的接收账户为个人账户。
“云币平台”设有资金审核部、直播间、话术等4个部8个组,涉及的人员众多。主要嫌疑人张辉、辛磊分别负责直播间、话术部和资金审核部。
他们的运营有一整套的“流程”。先以“投资虚拟货币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为由头,骗取用户信任,并诱使其转账进行投资,行骗套路分为这样几步:第一步,拉客户建群;第二步,邀请“专家”授课谈如何投资目标产品(如虚拟货币);第三步,幕后操控制造亏损后解散群,就地消失。
张辉、辛磊经过事先预谋,购置平台软件、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租赁作案场所,招募人员、对人员进行培训,共同实施**活动。
他们注册组建了两个微信群。先在第一类微信里发送事先编好的话术剧本,以“免费推荐优势股票”、跟着“老师”炒股可高额获利为诱饵,诱骗被害人加好友、拉入该微信群。
在该微信群内,团伙成员分别扮演讲股老师、获利股民及普通股民,以“老师”荐股,“股民”鼓嘘吹捧,“明星”获利的方式,诱骗被害人相信所谓“资深老师”,增加客户黏稠度,在摸清客户底细后,让一些积极参与并有投资意向的人进入下一级微信群,引导被害人在“云币平台”开户、投资。
投资人转入该平台账户的资金均被辛磊、张辉安排张莎、杜荣、彭涛等人转入个人控制的账户。
截至被查获,被该平台强制平仓的客户达300余人,分布于全国多个省市,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云币平台”就是一个虚假交易平台,一个以公司化运营、链条完整的网络**集团,“区块链”这个新概念被他们做成了幌子。
警方调查发现,该团伙分别在上海、河南等地设立了运营部门,招聘了不少员工,给的薪酬也丰厚,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作人员划分清晰,完全采用公司化运作。
话术剧本全套运作
“公司在上海,底薪6000元,月入上万,包吃包住包提成,一周上五休二,每天工作8个小时,还有团建、旅游等。”2019年7月,正在找工作的刘雪看到这则招聘信息后很是心动。
于是,刘雪联系了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按照对方的要求提交个人信息后,很快,刘雪就接到了该公司的面试电话,并在面试当天就收到了录取通知,第二天,刘雪就上班了。
一到公司,老板就给了刘雪几部工作用的手机,上面都有提前设定好的微信和身份。
刘雪使用的一个微信昵称叫“研究员叶浩月”。刘雪的工作就是利用“研究员叶浩月”的身份跟客户沟通。说通俗些,刘雪就是公司冒充专家的客服人员。
客服组分为前端组和后端组两个小组,前端组大概有10多个人,刘雪和他们并不熟悉。刘雪属于后端组,后端组也有10多个人。
刘雪的工作步骤就是,在直播间为客户推送炒币常识。沟通的话术都是提前准备好的。主要内容是,引导客户什么时候进行交易。
如果客户咨询下一步该怎么办,刘雪再将客户的问题反馈给前端服务人员,前端客服人员给出答案,刘雪再转给客户。
有时候,前端客服不能及时回答客户问答时,刘雪也会给客户提出一些建议。
事实上,刘雪根本不懂炒币知识,直播间转过来什么话术,她就直接转发到群里什么信息。
“感觉到这个工作不正规,听组长介绍的工作情况和工作任务,就知道,他们说的这些事都是骗人的,但是想赚钱,就留了下来了。”案发后,刘雪说,公司里的普通同事大多是“95后”,文化程度不高,没有稳定的收入。
组长允诺客户转账金额的3%至5%给他们做提成,他们就选择了同流合污,配合**活动。
工作不久后,刘雪就升职为后端组组长,刘雪在职期间,其小组共吸纳投资348万多元。
前端客服组的负责人叫张莎,她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张辉的前女友。张莎在公司的化名叫“大圣”(公司成员都用化名或者微信名),主要负责转发话术剧本。
话术剧本是由公司策划部编好的,统一发到策划部群里,然后再由张莎转发到业务群。
前端客服组的业务员按照剧本角色在客户群内转发炒币信息,并且以此为蓝本,把客户引流到群里,然后再将客户引流到云币平台,后端客服随后负责忽悠客户完成投资。
案发后张莎说道,2019年9月,张辉给她打电话,让她去上海给自己的公司帮忙,还说可以不去上海工作,在家远程办公就可以。
于是,张莎就在所在地河南省灵宝市租了间办公用房,买了两台电脑和桌子,开始运作。
一入职,公司就给了她十几部手机和7个微信群。每隔一个月左右,张辉就给张莎一个加了好友的新微信号。张莎就使用这个微信号,把张辉提供的人都拉进群里,入群后,张莎发一些有关股票的信息。
抓获72名嫌疑人
由于该案涉案犯罪集团人数众多、跨两省抓捕难度大,专案组从警力调配、抓捕时机、人员证据对应固定、审讯计划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周密安排。
最终,警方决定多地同时展开抓捕行动,确保一网打尽。
直到12月17日,该案嫌疑人全部落网。警方在现场缴获作案手机289部,作案电脑80余台。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太原市检察院两级检察院成立联合专案组,及时介入,收集证据、固定证据,引导侦查。
承办检察官围绕本案的证据要害、涉案金额、资金去向、人员作用、涉及罪名等重点问题提出了系列补充侦查意见。
针对区块链**案作为新生事物的实际情况,检察人员补齐专业短板,学习区块链基本知识,完善知识结构,深入理解案件的主客观因素,分析主客体因果关系,对案件精准定性,坚持“穿透式”审查理念,结合嫌疑人行为方式、资金流向、盈利模式等,分析研判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准确区分金融创新与违法犯罪,精准办案、科学办案。
2020年8月,本案以**罪移送太原市检察院、迎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17日,迎泽区检察院向迎泽区法院提起公诉。
12月18日,太原市检察院向太原市法院提起公诉。截至发稿,本案尚未判决。
办案检察官提醒,涉案的“虚拟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我国法律也禁止炒虚拟货币。
奉劝那些投资者,在新技术、新概念、新渠道面前切忌盲目跟风,要深入学习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充分了解投资项目,合理预期未来收益,理性、科学地投资,切勿被高收益蒙蔽双眼,盲目跟风参与相关投机行为。
一旦发现有任何机构涉及此类非法金融活动,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来源:方圆微信(ID:fangyuan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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