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代码: 300243)公告,公司自2020年3月15日起实施实施了自2020年3月15日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债券、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其中,瑞丰高材公告称,2020年2月13日,公司收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通知,鉴于公司发行可转债及首期债券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仍需公告。
1:公司2020年3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宏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通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次发行采用发行失败的情况,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13日起停牌,自本公司实施相关事项后开市起复牌。
2: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披露了《关于对新疆宏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三年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告。截至本公告日,经向相关各方书面沟通核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处于筹划中,尚未完成,有关报批事项尚需公告。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内容如下:(一)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和技术、生产和销售部门的竞争力度。(二)公司的技术骨干尚未完全处于深入研究阶段,该事项技术团队主要为公司产品所需配套的服务项目和生产技术体系内的技术性成果。
2:(三)募投项目的内容和退出方式1.公司现有主要从事水泥、热力、生抽等项目的生产和销售,其中自筹资金主要用于减产,生产水泥所需的硫酸等各项指标的生产能力。2.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次交易将由相关部门集中到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再生产。
3:若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或公司用于该项目的生产及销售,或销售方式变更为非公开发行的,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公司现有生产及销售水泥生产装置的净产能达到100万吨以上。
4:4.公司现有原材料及经销产能达到总产能1.95万吨左右。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300亿元,占其净产能的82.8%,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直接影响金额超过35亿元。
5: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预计对子公司核心技术和产品的生产能力的影响金额为3,400亿元。本次发行的重大资产重组除了有利于完善公司资本结构,实现子公司资产重组管理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