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8日,天津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印发 的通知》(津住发〔2021〕9号)。
该通知明确,天津市将全面落实**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坚持以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长远健康发展为目标,围绕房地产市场基本稳定和市民居住特别是低租金、保障性住房供给,自觉履行调控主体责任,加强与监管部门合作,针对不规范行为,强化执法力度,切实保护购房人、租房人、业主等合法权益。
天津市将改革土地供应制度,建立符合土地市场规律的土地供需协调机制,确保土地供应和市场需求相匹配。同时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对于不动产登记已完成且符合出让条件的地块实行先登记后出让、先出让后付款的办法,减轻企业购地负担。
天津将加大对市场需求集中、市场供应不足的社区,特别是中低价位不足的区域,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带动企业更多参与到保障性住房、租赁型住房、集约化住房等市场供给中来,切实增加市民住房需求总量。同时推动实施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和人才购房政策,为崇明等新区引进人才提供支持。
天津将加强企业自律和监管,完善房地产企业主体责任制度,健全诚信约束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监管,对于擅自涨价、捆绑销售、虚假宣传、非法占地、恶意拖欠房款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理。
天津将坚持差异化调控,采取“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等方式,落实房源保障要求,保障市场供需的基本平衡。同时,完善楼市调控政策,确保刚性需求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控房地产市场风险。
天津市将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市场行情、政策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加强企业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制度,提高市场透明度。建立健全研判与成果分享机制,完善市场监管和预警机制。
天津市将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和智能建筑的发展,打造全国绿色建筑先行区和智能建筑之城。加强绿色建筑标准制定和普及工作,推广新型建筑模式和新技术,在生态、经济、社会三个层面上实现可持续发展。
天津市将加强租赁市场规范发展,创新产权保护、合同约定、争议解决等机制,完善租赁服务体系,推进租购并举,鼓励社区企业、金融机构等多种主体参与,提高市民租房满意度。建立合理的租金定价机制、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房源管理和服务机制,实现租住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天津市将继续优化购房政策,根据不同群体需求,制定差异化政策,鼓励家庭自住、合理增量和规范消费。加大对普通住房的支持,完善普惠金融政策。同时加大对未成年人、外籍人士、外出务工人员等群体购房的支持力度。
天津市住建委出台的 的通知,旨在全面落实**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坚持以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长远健康发展为目标,从多个方面出发,加强调控和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未来,天津将进一步优化调控政策,加强市场监管和风险防范,推动房地产市场更好地服务于市民居住需求和经济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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