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品牌(商标)已经成了消费者选择的最主要依据。因为好的品牌的背后,往往代表着更高的质量标准,更好的美誉度。品牌(商标)已经成为企业最重要的资产,能为企业创造源源不断的经济利益。这也是为什么不断有人铤而走险傍名牌、搭便车,侵权假冒产品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红牛作为全球知名的能量饮料品牌, 近年来,就不断面临侵权假冒产品的挑战。这些侵权假冒产品,严重侵犯了红牛品牌方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天丝公司或天丝集团)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中,华彬集团及其相关公司未经天丝公司合法许可,违法生产、销售侵权“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下称华彬红牛)的系列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最为典型。
经销商售卖“华彬红牛”产品被判侵权, 经销商需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月,天丝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天丝公司针对华彬集团经销商南昌市龙泉食品有限公司(即华彬集团在江西省最大的经销商)、旺中旺百货有限公司销售华彬红牛商品构成商标侵权案【(2021)赣01民初622号】”的一审判决,判决指出:二被告销售“华彬红牛”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需立即停止销售并赔偿天丝公司合计50多万元。
据了解,该判决并非法院首次判定华彬集团经销商销售“华彬红牛”商品系商标侵权行为。2022年10月31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辽 01 民初3631号】一审判决,判定沈阳市海容鑫商贸有限公司(华彬集团在辽宁省最大的经销商)销售的“华彬红牛”属于侵权商品,侵害了“天丝公司”红牛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
前述判决书均认定根据天丝公司和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合资公司)签署的多份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已于2016年10月6日到期终止,合资公司在许可到期后不能继续使用红牛系列商标。
20余年未分红,合资公司的数百亿利润都流向何方?
商标使用授权期内,红牛在中国的运营主体是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这是一家合资公司。工商信息显示,合资公司当前共有四方股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由许氏家族持股51%、严彬一方持股49%)持股占比88%,怀柔乡镇企业总公司占1%,英特生物占7%(100%由许氏家族控股),环球市场控股有限公司占4%(100%由严彬控股);也就是说,许氏家族是合资公司真正意义上的控股股东。
根据华彬集团于2018年主动披露信息,自红牛进入中国20多年来,红牛在中国的累计销售额就已经高达1453亿元,另外,华彬集团主动公开的2019年至2021年红牛销售额分别为223亿元、228亿元、218亿元。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在各类富人榜上的身价也是一路飙升,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作为合资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许氏家族20多年间从未拿到过一分钱分红。这也成为了双方合作破裂的原因之一。
持续盈利的合资公司20多年间,从未向作为大股东的许氏家族分配过任何利润,那么,“红牛”在中国市场多年经营所累计的巨额利润去哪儿了?
合资体系外私设工厂与销售公司
据了解,泰国华彬董事长严彬在中国市场的三个工厂——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江苏)有限公司,分别于2005年、2009年、2012年注册成立,目前的控股股东均是华彬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且100%控股,而华彬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是严彬2009年成立的独资企业,故上述工厂皆处于合资公司的体系外。
至于销售体系,经调查发现,2007年至2009年,合资公司至少有13家分公司被注销,多家子公司股权被转移,原因是被隶属企业撤销或转让。在合资公司注销分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同时,另一个吊诡的情况出现了,2007年开始,在重庆、陕西、湖南、山东、河南、安徽、海南等地相继成立了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上述分公司与2007~2009年间合资公司注销的分公司地名重合。
经查询,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在北京注册,原名北京华商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后改商号为“红牛”,但是该公司是由严彬100%控股的公司,与红牛维他命没有任何股权上的隶属关系,即严彬一面在合资公司体系外设立销售公司,一面将合资公司的分公司关掉或子公司股权转让到自己体系内,到最后把红牛销售业务全部转出了合资公司。这是双方合作破裂的另外一个原因。
关联交易、转移资产或成严彬更大个人危机
2022年7月,华彬集团旗下公司北京华彬天星通航一架贝尔505型直升机,在执行任务时发生飞行事故。而这场事故又再次牵扯出此前严彬利用红牛的收益反哺旗下QT业务板块的往事。
公开资料显示,华彬天星的大股东为华彬航空集团。有媒体发现,“红牛饮料”实则在华彬天星前五大客户名单之中。2016年、2017年前6月,合资公司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下称红牛湖北),合计贡献营收占到当年华彬天星总营收的27%、31%;2018年红牛湖北占到当年总营收的18%,为公司第一大客户;2019年,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为其第一大客户,占到总营收的20.8%,红牛湖北则占到15%。从事饮料销售的“红牛”为何需要常年购买从事通用航空的华彬天星的服务?
天眼查显示,华彬天星实控人郑刚也同样是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红牛湖北的公司董事。2020年10月,华彬天星因关联交易收到纪律处分决定。这也侧面验证了泰国华彬前执行总裁倪松华曾经介绍过的--红牛贡献了泰国华彬现金流量的九成左右。
据悉,除了分红、商标、将生产和销售转移到合资公司体系外的问题,许氏家族也发现了严彬曾一度利用关联交易将合资公司的资金转移到自己的公司、华彬的高管始终从合资公司领取工资和奖金等各类违法行为。
也因此,天丝公司对严彬违反董事责任,非法转移资产等行为已经提起了诉讼,严彬个人将面临更大的危机。而严彬及相关责任人在管理合资公司期间涉嫌职务侵占、非法转移公司重大资产等违法行为或将成为下一个争议焦点。
除此之外,严彬还曾和近日被商务部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美国**巨头洛克希德·马丁公司交往甚密。2013年10月30日,华彬集团在京与美国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签署海洋温差发电联合开发合同,合同金额为2000万美元,由华彬集团全权出资,由洛克希德·马丁公司负责技术开发。洛克希德·马丁是美国最大的**商之一,长期以来配合美国对台军售,严重影响两岸关系和台海稳定,曾向TW地区出售武器,其中包括“爱国者3型导弹”,总价约6.2亿美元。就是这样一个上了中方制裁名单的企业,华彬集团就是其在中国的合作伙伴之一。
华彬工厂及销售公司被判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累计法院判罚超3亿
关于前述华彬系的三家工厂及相关销售公司,红牛品牌方天丝公司已分别提起了侵权诉讼。2021 年 12 月3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浙民初42号判决书一审判决:红牛维他命饮料(江苏)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杭州红牛饮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并判决前述三方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并限期变更企业名称,同时前述三方连带赔偿原告天丝公司经济损失 1 亿元人民币;2022年5月7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粤 0106 民初 15728 号一审判决: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珠海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广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并限期变更企业名称,前述三方连带赔偿天丝公司经济损失 2.19 亿元人民币。自此,华彬集团收到的法院侵权“罚单”金额已累计超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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