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4月26日丨富智康集团(02038.HK)公布,于2024年4月25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富智康国际与其他合资方(包括鸿海投资及富泰)订立合资协议,据此(其中包括):根据合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并在其规限下,(a)合资方已同意成立合资企业,法定股本为新台币6,000百万元(相当于约185.8百万美元);及(b)富智康国际已同意作出现金出资总额新台币125百万元(相当于约3.9百万美元),相当于首次交割完成于的全部已发行合资股份中约8.08%及最低目标资本获履行后的全部已发行合资股份中约2.08%。
合资企业将主要于台湾投资有关太阳能(000591)、风能及电能存储的公用事业╱可再生能源项目。鉴于全球(尤其是本集团目前从事或计划从事的行业)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不断增长,本公司认为:(i)拟根据合资协议订立交易为本集团日後直接参与合资企业回报相对稳定的投资项目提供良好、及时及宝贵的机会;(ii)鉴于台湾目前的绿电供应有限,作为投资者,富智康国际将优先向合资企业的投资项目购买绿电,且富智康国际订立交易将有效助推本集团在其业务营运过程中使用更多可再生能源及减少碳╱温室气体排放的举措,进而令本集团得以及时且充分地满足本集团客户在相关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及(iii)拟根据合资协议订立交易将为本集团提供与相关市场竞争者及参与者共驻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先机,及获取相关可再生能源专业知识及技术的宝贵机遇,而本集团可藉此建立与之相称的关系网、积累相关可再生能源专业知识及技术,把握行业未来的潜在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