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5日讯 上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长春捷翼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捷翼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6月30日依法受理了捷翼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日前,捷翼科技和保荐人国泰君安(601211)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长春捷翼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长春捷翼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捷翼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捷翼科技主要从事汽车电连接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自低压线束不断拓展至高压线束、智能充电系统等,此外公司业务还包括功能内饰件。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智顺新能源持有公司55.99%股权,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立新、王超母子,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100.00%。
捷翼科技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2,500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捷翼科技原拟募集资金120,000.00万元,分别用于电子电器网络连接系统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捷翼科技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马靖、杨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