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24日讯 昨日,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公布风险处置最新进展,4月23日,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四川信托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四川信托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这意味着,四川信托投资人或将很快拿到受益权转让价款。
川信破产重整具备可行性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相关民事裁定书显示,4月 7日,四川信托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备重整原因为由向其申请重整。上述案件立案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查,并于 2024年 4月 11日公开听证。
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四川信托现登记股东 10名,分别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2.04%)、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25%)、四川宏达股份(600331)有限公司(持股 22.16%)、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04%)、汇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84%)、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57%)、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39%)、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17%)、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0.42%)、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持股0.11%)。
2020年 12月 22日,原四川银监局决定对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采取监管强制措施,限制前述四家公司参与四川信托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在此基础上,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联合原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成立监管工作组,对四川信托开展风险处置工作。
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关《审计报告》显示:截止 2023年 7月 31 日,四川信托资产总额约 24.50 亿元,负债总额约431.12亿元,净资产约-406.62亿元。
另据监管工作组出具《关于四川信托相关情况说明的函》,载明:由于四川信托 2020年末至今未新增信托业务、固有贷款业务,资产负债情况总体稳定,严重资不抵债状况持续存在。另,四川信托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计 50余件,涉及执行标的金额 56亿余元。
2月 1日,四川信托经全体未被限制股东权利的股东一致同意,决议向监管部门及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的申请。4月 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作出《关于同意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破产的批复》,载明:同意四川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四川信托提交的《重整预案暨重整可行性报告》显示:四川信托拟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引入实力雄厚的重组方,重构四川信托股权架构;通过现金、留债、以股抵债、债务豁免相结合的方式化解债务风险,完成债务重组;全面恢复四川信托的正常运营,彻底化解四川信托的债务和经营危机。
记者了解到,四川信托已与 6家非限权股东、主要金融机构债权人就重整事宜进行充分沟通、达成初步共识,就出资人权益调整、重整投资人引入、债权调整及清偿、后续经营等形成初步方案,并制定了《四川信托重整工作职工安置预案》。
综上,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四川信托作为金融机构性质的企业法人,其作为申请人的主体适格,其提起重整申请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取得了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复同意,其提出重整申请的程序合法。四川信托存在多起执行中的案件,且依据审计报告等证据显示,四川信托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备破产原因。
同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四川信托作为持牌金融机构,通过重整程序化解债务危机、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提升其信托牌照价值,有利于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具有重整价值;其提交的《重整预案暨重整可行性报告》,已就出资人权益调整、重整投资人引入、债权调整及清偿、后续经营等形成初步方案,具备重整可行性。
据此,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受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四川信托表示,根据法院公告,近期将开展债权申报相关工作。其提醒到,根据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已签约的自然人投资者将由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参与破产重整程序,无需自行申报债权。
投资者受益权转让价款或将兑现
2023年12月四川信托官网公布有关风险化解方案(简称“方案”),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春晓公司”)将出资设立专项用于四川信托风险化解的公司主体,拟收购投资者手中合格存续信托受益权。
相关投资者签约方案显示,存续信托受益权报价按照自然人所有产品存续份额总额分档累进制计算,方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5日(2024年2月9日至2月17日暂停签约工作),具体按照投资者的存续投资本金规模分为五档计算,分别是100万元以内转让比例80%、100万至300万元转让比例为70%、300万至600万元转让比例为55%、600万至1000万元转让比例为50%、1000万元及以上转让比例为40%。
有关上述签约后付款时间,“方案”显示,四川信托破产重整计划通过法院决定批准后3个月内付款30%,9个月内付款剩余70%。若签约期内全体自然人履约率超过90%,则对已签约投资人支付的时间改为通过法院裁定后3个月内付款100%。
这意味着,对于投资人何时能够拿到受益权转让价款,四川信托破产重整计划能否通过法院裁定则是关键。
金融研究员廖鹤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四川信托风险处置的重点在破产重整,前期投票已经达到破产重整的必要条件,此次就是四川监管局同意四川信托关于申请破产重整的请示,是按预期在进行。
据四川信托发布不久前公告,截至2024年2月26日24 时,已与春晓公司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的自然人投资者人数已达到8055人,整体签约率达到95.02%。3月5日,四川信托自然人投资者转让信托受益权签约窗口已正式关闭。
如今,随着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四川信托破产重整申请,金融学博士罗皓瀚向记者表示,破产重整可以为濒临破产企业增加一次恢复生机机会,减少债权人和股东损失,从而减少社会财富损失,有利于社会稳定。
在罗皓瀚看来,四川信托的重整实际上前期已做充分准备,监管应该也考虑到其重整成功概率较大。
用益信托研究员喻智预测,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四川信托的自然人投资者有可能在2024年内拿回相应款项。
四川信托表示,下一步,其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加快推进破产重整相关工作。对于四川信托风险处置后续进展,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