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北京4月10日讯 据深交所官网消息,深交所决定终止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登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
深交所于2023年6月28日依法受理了双登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双登股份向深交所提交了《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双登股份盛**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双登股份的主营业务为储能电池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铅酸储能电池产品(含系统)及锂离子储能电池产品(含系统),产品主要应用于通信基站储能、数据**储能、户用储能及电力储能等领域。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杨善基直接持有双登股份14,091.00万股股份,占双登股份股份总数的39.33%,通过双登投资、泰州合鑫、泰州合赢间接持有双登股份8,973.33万股股份,占双登股份股份总数的25.05%,合计持有双登股份股份总数的64.38%,为公司控股股东。杨善基直接持有公司39.33%的股份,并通过双登投资、泰州合赢、泰州合鑫控制公司38.96%的表决权股份,合计控制公司78.29%的表决权股份,依其可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对公司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双登股份原拟发行股份不超过11,942.30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公开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双登股份原拟募集资金157,470.74万元,分别用于年产2.5GWh储能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研发**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双登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是黄国鑫、董经纬。
天眼查APP显示,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杨善基,持股39.3308%;第二大股东为双登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股30.5887%;第四大股东为泰州市合赢企业管理**(有限合伙),持股4.5776%;第五大股东为泰州合鑫企业管理**(有限合伙),持股3.796%。
双登投资管理 (上海)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万人民币。杨善基持股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