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4月3日丨信利**(00732.HK)公告,于2024年4月3日,买方信利光电股份(600184)有限公司(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仁寿集安一号投资**(有限合伙)就进一步收购事项订立该协议,据此,买方同意购买而卖方同意出售信利仁寿股权约12.55%,总代价为人民币10.97亿元。
于公告日期,信利仁寿由买方、卖方及仁寿产投分别持有约17.14%、约18.57%及约64.29%权益。卖方及仁寿产投均为集团独立第三方。信利仁寿为集团联营公司,并已采用权益法于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入账。
信利仁寿为于**注册成立公司,并为本集团联营公司。于公告日期,信利仁寿由买方、卖方及仁寿产投分别持有约17.14%、约18.57%及约64.29%权益。诚如信利仁寿股东协议所载,本集团对信利仁寿有重大影响力,原因是集团自2017年信利仁寿注册成立起计首十年获授67.1%重大投票权。根据信利仁寿细则,仅在至少两名股东(其中包括买方)出席情况下方可举行股东大会。董事认为在该条款下,集团对信利仁寿并无控制权,**重大影响力,因该联营公司相关活动乃透过股东大会主导及**于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案须经其余股东其中一名藉出席会议来表示同意。因此,信利仁寿分类为集团联营公司。
公司成立信利仁寿以提升公司供应TFT-LCD显示器产品生产能力,满足本集团客户需求。TFT-LCD显示器生产方面表现在过去数年不断有所改善,故公司对其未来前景持乐观态度。因此,集团决定增加其在信利仁寿持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