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0日讯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97,证券简称*ST炼石)昨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ST炼石指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ST炼石于2023年11月25日发布的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90,032,859.97元,公司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对象为航投集团,航投集团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5.4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01,484,817股,不超过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最终不超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并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ST炼石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航投集团,航投集团为四川发展的全资子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引领资本受同一股东四川发展实际控制,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航投集团与引领资本为一致行动人,并且航投集团拟通过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航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航投集团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前,张政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发行数量上限201,484,817股进行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航投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201,484,817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3.08%;航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引领资本、引领资本1号资管计划将合计持有公司282,970,548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32.41%。本次发行完成后,航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以实际支配公司30%以上的股份表决权,且根据公司、航投集团、张政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本次发行完成后,航投集团有权提名公司董事会的多数席位。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航投集团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省国资委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ST炼石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天风证券,保荐代表人为陆勇威、姚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