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北京11月28日讯 上交所网站昨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对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高峰”)**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2月28日依法受理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日前,公司和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衢南化〔2023〕17号)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回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报告》(财券〔2023〕435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
南高峰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高纯度氟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目前,主要产品包括无水氟化氢和各类高纯度无机氟化盐,如六氟磷酸锂和氟化氢铵。公司产品主要被客户用于制备锂电池电解液、三氟化氮(电子特种气体)、电子级氢氟酸、制冷剂等产品,并**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半导体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光伏太阳能、制冷设备等高新技术领域。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北高峰,北高峰直接持有公司6,832.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93%。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程洋湜直接持有北高峰20.00%股权,通过银泰海外、洋平环保间接持有北高峰80.00%股权,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北高峰100%股权,通过北高峰控制公司56.93%股权。程洪波直接持有公司24.40%股权,并持有宁波昆宁5.17%合伙份额,担任宁波昆宁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宁波昆宁控制公司4.76%股权;以及持有宁波昆长31.40%合伙份额,并担任宁波昆长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宁波昆长控制公司1.08%股权。程浩持有宁波昆宁11.65%合伙份额,通过宁波昆宁间接持有公司0.55%股权。程洋湜、程洪波、程浩三兄弟合计控制公司87.17%股权。报告期内,程洋湜、程洪波、程浩始终担任公司董事,程洋湜始终担任公司董事长,程洪波始终担任公司总经理,程浩于报告期初至2021年11月8日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此外,程洋湜、程洪波、程浩均通过参与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决策会议或以事前认可、事后确认等方式参与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因此,程洋湜、程洪波和程浩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程洋湜,**国籍,拥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
南高峰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拟募集资金141,665.79万元,用于“新增年产5,0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新增年产54,000吨电子级氢氟酸、12,000吨氟化氢铵及配套40,000吨无水氟化氢项目”、“研发与检测**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南高峰的保荐机构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周斌烽、肖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