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4日讯 天马科技(603668.SH)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1月23日收到上交所就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申请的审核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天马科技表示,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天马科技于11月13日发布了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魏巍、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林永红、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孟凡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8月15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初始发行价格为14.62元/股。2023年10月11日,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前公司总股本436,134,9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61,349.76元(含税)。根据上述调价原则,本次发行价格由14.62元/股调整为14.61元/股。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0,519,835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定价基准日后,本次发行前,因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后,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亦相应调整为20,533,881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陈庆堂直接持有公司19.99%的股份,此外,陈庆堂实际控制的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46%的股份,通过其100%持有的基金产品秋晟天马1号持有发行人0.61%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33.0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按本次发行数量20,533,881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陈庆堂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31.5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综上,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目的,天马科技表示,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向上游可与公司主营产品鳗鲡配合饲料联动,带动饲料销售;向下游可与公司的鳗鲡食品加工联动,保证并提高产品的质量稳定性与供应链响应度,有助于形成更高的美誉度,从而提高销售规模,实现成本集约,从而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天马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韩佳、邓伟。
天马科技2023年9月8日发布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公司此前募集资金2次。
一是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42号《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0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3,050,000.00张。截至2018年4月23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5,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783,962.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216,037.75元。
二是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58号《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6,551,724股,每股面值1.00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59,999,999.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904,551.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2,095,447.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