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2日讯 北交所网站日前公布关于终止对宁波牦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牦牛控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北交所于2023年5月31日受理了牦牛控股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2023年11月13日,牦牛控股向北交所提交了《宁波牦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牦牛控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核。
牦牛控股是一家高档服装辅料专业化制造企业,主要从事高端服装辅料及工业用布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王瑶琴持有公司25.08%的股份,均诚投资持有公司12.82%的股份,张国赛持有公司10.25%的股份,张国君持有公司7.69%的股份,穆泓持有公司7.69%的股份,张令华持有公司3.85%的股份,郑启持有公司3.44%的股份,王宗臻持有公司2.56%的股份,金宗铨持有公司2.56%的股份,陈菊芳持有公司2.56%的股份,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张国君自身持有公司7.69%股份并通过持有均诚投资60%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12.82%的股份,即张国君实际上控制公司20.51%的股份。王瑶琴持有公司25.08%股份,张国赛持有公司10.25%股份,张帅君持有公司0.71%股份。王瑶琴与张国君、张国赛、张帅君系母子关系,四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56.55%的股份。综上所述,认定王瑶琴、张国君、张国赛、张帅君四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牦牛控股原拟在北交所公开发行初始的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8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股票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发行初始的股票发行数量的15%(即不超过120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920万股,且均需满足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25%等北交所上市条件的要求。
公司原拟募集资金11,859.49万元,计划用于年产1,200万米高端服装里布坯布完善产业链织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牦牛控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林浩、樊友彪。